近日,一家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寿险产品因复利3.5%、稳盈不亏、跑赢通胀等口号而引起关注。
在这方面,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消费者提示,称一些保险营销人员涉嫌误导性宣传销售终身人寿保险产品,请提醒消费者。
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保险期限为人寿保险的人寿保险。在产品设计中可以提前设定人寿保险金额,如每年增加一定比例或减少一定比例。所谓的增加人寿保险是近年来市场上的人寿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增加人寿保险复利3.5%,3.5%不是投资回报率,而是保险金额的增长率。人寿保险金额是指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完全残疾时,受益人可以获得的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每年不变、增加还是减少只是参数设计方法。在保险费等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每年增加的人寿保险金额较低,远低于每年保险金额不变的人寿保险。保险金额增长和投资收入的概念有很大的不同,不能混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寿保险部门特别报告了人寿保险金额的增加。根据通知,部分人寿保险公司提交的11项人寿保险利率利率超过3.5%,容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今年年初,监管部门还在《人寿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2版)中提到,人寿保险增长率超过定价利率存在严重误导性隐患;人寿保险增长率设计不合理,增加保险设计也有变相突破定价利率的风险。
作为一种长期支付的保险产品,消费者在购买前需要制定投资计划。因为如果缺乏稳定的现金流支持或紧急资金,这些保险产品可能会陷入无法使用担保和退保损失的尴尬境地。
许多业内人士表示,终身人寿保险的增加并不是稳定的利润。如果保险消费者中途退保,他们可以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增加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通常低于前五年累计保费,然后逐渐超过累计保费。据不完全统计,如果在保险后第一年退保,将损失10%至60%的保费;如果在第20年退保,收入约为2%至2.5%。保险消费者需要注意这些产品设计是否符合他们的预期。如果家庭的财务韧性不足,一旦需要提取资金并中途退保,损失需要由消费者个人承担。
保险销售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营销噱头,那就是停止销售还有三天和停止销售已经成为营销人员谈论的高频词汇。事实上,一方面,停止销售将透支潜在的保险市场,另一方面,它将导致消费者在没有仔细考虑的情况下购买保险产品。特别是对于终身寿险产品的增加,根据现行合同规则,一旦消费者盲目投保退保,他们将遭受更大的损失。
针对上述情况,精算师协会提醒保险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综合考虑家庭情况和收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保险产品。
精算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寿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保险保护。增加人寿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死亡或完全残疾保护,而养老金和储蓄的功能较少。如果保险消费者想购买保险产品以满足养老金和储蓄的需求,他们应该选择更可靠的年金保险或生存保险产品。